除孕早期需检查确定怀孕外,自孕中期起至足月妊娠,约需9次产前检查。一般孕20周-36周,每4周检查一次;孕36周后,每周检查一次。9次检查时间分别是20周、24周、28周、32周、36周、37周、38周、39周、40周。正规产前检查一般为9次,但对具有某些高危因素的孕妇而言,可能需要随时增减检查次数和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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